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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吃饭猝死认定工伤 此前四次不通过?

作者:访客发布时间:2023-07-15分类:暖心故事浏览:122评论:0

导读:导读近日,山西稷山县一名男教师在加班时与同事午餐途中猝死,当地人社局四次不予认定为工伤,理由是“非工作时间,未在岗位上遇故身亡。&rdquo...
导读 近日,山西稷山县一名男教师在加班时与同事午餐途中猝死,当地人社局四次不予认定为工伤,理由是“非工作时间,未在岗位上遇故身亡。”

近日,山西稷山县一名男教师在加班时与同事午餐途中猝死,当地人社局四次不予认定为工伤,理由是“非工作时间,未在岗位上遇故身亡。”

  教师吃饭猝死认定工伤 此前四次不通过?

  近日,山西稷山县一名男教师在加班时与同事午餐途中猝死,当地人社局四次不予认定为工伤,理由是“非工作时间,未在岗位上遇故身亡。”

四次不予通过工伤认定

  8月13日,稷山县政府称,经专家和律师研讨,依据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稷山县人社局决定“对段晓康加班时在外用餐期间因病死亡的情形于2019年8月9日认定为工伤”。

  案发经过:

  2017年1月寒假期间,稷山县城区中心校抽调段晓康、李兴华、景建东等10名同志到中心校加班。1月21日12时左右,该中心校孙树康通知加班教师中午到腾龙大盘鸡就餐。12时10分左右,加班教师陆续到达饭店就餐。12时56分左右,段晓康在就餐过程中突然捂住肚子面容痛苦,一同就餐的景建东、孙树康扶住段晓康,李兴华拨打120,随后救护车将段晓康送往稷山县人民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