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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法医病理鉴定论文(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作者:访客发布时间:2023-09-29分类:沙雕文案浏览:122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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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您好,现在程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法医病理鉴定论文,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

您好,现在程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法医病理鉴定论文,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一)司法鉴定委托程序司法鉴定委托程序方面有法律规定,比如鉴定依据的检材要先经双方当事人质证。

2、鉴定材料经质证,确保真实、完整、充分,与案件有关联性。

3、如果没有质证,则那么委托程序就违法了。

4、如果是受害人单方面自行委托的司法鉴定,否则就可以对委托程序提出异议,从而申请重新鉴定。

5、(二)鉴定机构的鉴定程序鉴定机构及鉴定人的资质要符合法律规定。

6、司法鉴定人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不受任何个人和组织的非法干预。

7、鉴定人要执行回避等法律规定。

8、司法鉴定程序的规定很多,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

9、其中司法部颁布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对司法鉴定从受理委托到鉴定结论出具等各环节都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要求可供查阅甄别。

10、一、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11、如果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12、那么取得法官对重新鉴定的支持就是首要目的。

13、当事人就不能单纯的只是提出申请,而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要尽其所能。

14、比如对鉴定结论提出充分有据合法合理的异议,包括针对鉴定程序和鉴定结果等等。

15、这方面,可以参考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内容,以及第2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等内容。

16、但 “何谓“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有证据足以反驳”并无明确和具体的标准。

17、所以就大有文章可做,完全在于当事人自己的努力了。

18、聘请专业律师就显得尤为重要。

19、投诉司法鉴定机构可以向其主管的司法行政部门(一般为当地司法厅)投诉。

本文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希望小伙伴们会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