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区别(收付实现制)
作者:访客发布时间:2023-09-29分类:沙雕文案浏览:69评论:0
您好,现在程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区别,收付实现制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一、权责发生制(应计制,Accrual Basis)权责发生制亦称为应收应付制,是指在会计核算中,按照收入已经实现,费用已经发生,并应由本期负担为标准来确认本期收入和本期费用。
2、2、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处理会计业务时应做到以下两点。
3、其一,凡本期内实际发生并应属本期的收入和费用,无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其二,凡不应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收到或支付,亦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予以处理。
4、因此,采用权责发生制,在会计期末必须对账簿记录进行账项调整,才能够使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存在合理的配比关系,从而可以比较正确地计算企业的本期盈亏。
5、3、优点及适用范围。
6、权责发生制能够真实地反映当期的经营收入和经营支出,更加准确地计算和确定企业的经营成果。
7、因此,它在企业会计中被普遍采用。
8、二、收付实现制(现金制,cash basis)收付实现制是一种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关于收入和费用这两个会计要素的计量基础。
9、收付实现制亦称实收实付制,是指在会计核算中,以实际收到或支付款项为确认本期收入和本期费用的标准。
10、2、根据收付实现制原则处理会计业务时应做到以下两点。
11、其一,凡本期内实际收到的收入和支付的费用,无论其是否应归属本期,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其二,凡本期未曾收到的收入和未曾支付的费用,即使应归属本期,亦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予以处理。
12、因此,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处理手续比较简便,会计核算可以不考虑应计收入、应计费用、预收收入、预付费用的存在。
13、缴纳时: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贷:银行存款计提时: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发放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贷: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库存现金 (实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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